娄体〔2015〕7号
娄底市体育局
关于印发《2015年重点工作安排》的
通 知
局机关各科室,市体校,市体育中心:
现将《娄底市体育局2015年重点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娄底市体育局
2015年3月18日
娄底市体育局2015年重点工作安排
2015年实施“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国务院将全民健身提升为国家战略的第一年,娄底体育将进入后省运时代,市体育局将全面学习贯彻实施国发[2014]46号文件,加快体育产业发展,促进体育消费。
一、综合性工作
(一)党建工作(局党组、党总支、各支部)
1、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机构。
2、加强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
3、开展党员教育培训工作,充分体现和发挥党员的先进性和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4、结合省级文明单位创建开展党务工作,以党建促业务工作。
(二)法制建设(政策法规科)
1、加强法制学习
2、加强法制宣传
3、加强依法行政
4、开展执法检查
(三)进入全市政府绩效目标考核工作第一阵营(人事科)
(四)进入全省体育系统目标考核工作第一阵营(办公室)
(五)创建2015-2016年度省级文明单位(人事科)
(六)强化内部考核,形成内部考核工作新常态(人事科、办公室)
二、主体业务工作
(一)群众体育
1、制定全民健身十三五发展规划,4月上旬形成基本框架和思路,6月底完成初稿,9月份形成定稿并上报。(政策法规科)
2、加强全民健身硬件基础设施建设,增加面向大众的场地、设施和器材。
a、增加和更换市体育中心室外健身器材,五一前完成;(体育中心)
b、增加对室外健身器材的供给数量,3月底以前完成40套;(群体科)
c、在珠山公园新建一条2.5米宽的塑胶健身步道。(政策法规科)
3、加强组织网络体系建设
a、积极支持各类体育协会建设发展,采取以奖代投的方式,充分发挥协会的作用,3月底制定方案;(体育总会)
b、充分发挥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会的作用,尝试将工会人员明确为体育指导员,3月20日前制定方案;(群体科)
3、支持举办一些参与度广、影响力大、正面评价高的群体赛事。(各科室各部门)
(二)竞技体育
1、参照常德市的做法,以市政府的名义制定下发《娄底市参加重大体育赛事奖励办法》,五一前完成;(竞训科)
2、制定参加第十三届省运会工作方案,明确项目训练单位、金牌和输送运动员任务,五一前形成意见;(竞训科)
3、以学校为基本阵地,实现业余体校三集中,在普通学校集中生活、学习、训练,五一前制定方案。(竞训科、市体校)
(三)培训工作
1、加快推进培训场地建设;(产业办)
2、做好体育考级、考证培训工作;(人事科)
3、加强对群众体育组织者、教练员、裁判员等骨干的培训,提高比赛资格审查、现场裁判、比赛争议仲裁等业务水平;(群体科、体总)
(四)体育产业
1、做好体育经济调查摸底工作,3月份制定方案,4、5月份完成调查摸底统计;(经济科、产业办协调落实)
2、以举办赛事为龙头发展体育产业;(产业办牵头,各科室各部门参与配合)
3、探索体育与媒体产业化合作共赢模式,3月底制定方案;(办公室、产业办)
4、鼓励发展职业体育俱乐部和职业体育运动员,4月中旬制定工作计划;(产业办)
4、引进发展新兴体育项目及业态;(产业办)
5、加大体育彩票发行力度,争取实现30%-40%的增长。(体彩分中心)
a、在城区新建12个户外销售网点,实现销售额1000万元;
b、强化实体店建设,争取实现销售额7000万元。
(五)学校体育
1、做好项目进学校、教练进课堂工作,并以政府的名义制定下发相关文件,形成工作新常态,五一前完成;(竞训科、市体校)
2、大力支持校园足球推广工作,积极现省市两级负责校园足球的教育部门对接,千方百计争取上级体育部门的支持力争创建足球特色学校和足球学校,3月20日之前制定方案;(竞训科和足协)
(六)体育中心建设后续工作
1、加快推进两个安置基地建设及后续办证工作,及早做出工作计划和经费预算。大屋安置基地4月底完成扫尾工作,12月份完成办证工作。(新城公司)
2、推进运动员公寓,射击训练中心等市体育中心待建项目建设,增建乒乓球、篮球场地;(市体校、体育中心)
3、4月10日前完成市体育中心绿化补建和提质升级工作。(体育中心)
(七)市体育中心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工作
1、尽快妥善处理好游泳馆相关问题,全力做好诉讼工作,争取暑期前收回经营;(体育中心)
2、尽快妥善处理好高尔夫球场相关问题;(体育中心)
3、对市体育中心场馆免费和低收费开放工作做到有序管理;(体育中心)
4、深入基层指导督促检查场馆免费和低收费开放工作(经济科,体育中心)
三、民生工作
加快推进新老家属房建设。(局党组、老家属房业主委员会、有团购新房意愿的代表委员会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抄送:美华、宏业、跃华、合群同志
省体育局
市政府办公室、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市政协文教卫体委
娄底市体育局办公室 2015年3月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