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登记依据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63号)
二、登记条件
已经取得《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法人。
三、申办材料
1.变更单位名称
(1)工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者《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
(2)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变更申请表;
(3)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计算机经营管理系统使用情况自查表;
(4)《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2.变更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1)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变更申请表;
(2)公司企业董事会决议(全体股东签字)或上级部门批准书;
(3)已变更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后的《营业执照》;
(4)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从业资格证明文件;
(5)《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计算机经营管理系统使用情况自查表》;
(6)《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注:按照《文化部 工商总局 公安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净化网吧市场有关工作的通知》(文市发[2009]9号)规定,现行政策为:网吧经营单位办理变更法定代表人登记事项的,应先注销其《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后,按新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标准和条件重新受理申请。
四、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五、办事流程
市政府政务中心文体广新局窗口咨询→市政府政务中心文体广新局窗口领取有关书式表格→受理员受理、初审→受理员将有关申请资料输入电脑、签署受理意见→审核员审核、签署审核意见(申请材料需要核实的,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领取营业执照→归档员将申请资料及审核资料整理归档。
六、承诺时限
20 个工作日
七、咨询电话:0738-8223326
投诉电话:局纪检监察室:0738—8213275;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0738—8235929
八、办事地点
娄底市政务服务大厅文体广新局窗口。